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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铜陵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4-8-7 17:31:02 点击数:2489

(2014年8月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现结合铜陵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深化改革的决策和部署,从铜陵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着力解决人均生产总值与人均收入水平、工业化率与工业化水平、城市化率与城市功能、市场要素与市场秩序、生态条件与环境质量、物质技术条件与治理水平等“六个不协调”,坚决破除各方面障碍,健全与“幸福铜陵”建设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铜陵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走出一条具有铜陵特色的集约化、内涵式、赶超型的转型发展之路。

  到2015年,在城乡一体化、深化社区改革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到2017年,在生态文明、转型发展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实现新突破,努力走在全省前列;到2020年,全面完成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1.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投资主体、产权结构多元化改革,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广泛引入各类资本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鼓励和引导各类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2.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强重大风险投资的评估和管控,强化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支持铜陵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发展,增强运营能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支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更多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全面梳理经营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盘活存量,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分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推进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企业功能定位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支持国有企业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做出更大贡献。支持铜陵有色等有条件的国有企业,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延伸产业链。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解决已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健全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4.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入社会力量对政策绩效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机制。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兴办的非营利性社会事业享有与公办同类机构同等政策待遇。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市场化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大。加快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构建有利于全民创业的体制机制。

  5.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研究制定市场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深化价格体制改革,完善能源、土地、水、运输等重要基础性产品和服务价格的听证制度,加强对城市燃气、水务、垃圾处理等垄断环节和公共事业价格监管。

  6.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信托,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国有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市场。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积极探索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严格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完善非法占地建设行为综合治理机制,规范用地管理。推进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7.深化金融综合改革。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推动金融资源聚集。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壮大。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实现村镇银行全域覆盖。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创新融资方式。健全政府性资金存款与商业银行贡献挂钩的激励机制。构建异地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方式向本地注入信贷资金的激励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建立健全担保和再担保体系,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增资扩股。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和支持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创投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等。支持铜陵地方法人银行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

  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8.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科技与产业、金融、文化、人才相融合的发展机制,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突出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鼓励大企业建立研发实体,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第三方运行模式。加大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力度,重点扶持铜基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平台建设。

  推进科技金融合作。改革科技经费投入方式,扩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建立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形成政府、项目单位、担保机构及协作银行共担风险的投融资新机制。支持创新投资基金发展,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9.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厘清政府权责,加强政府对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全面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不断优化审批办事流程和标准,推进行政审批便利化。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逐年扩大购买服务覆盖面。完善政府问责制度,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社会公证、政策解读制度,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服务效能综合评价考核机制,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解决市民关注的本地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群众参与机制。

  10.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改革。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领域基层执法力量。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执法新机制。继续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数量。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1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行“阳光预算”制度。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专项资金整合政策,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建设综合涉税平台,加强税源管控。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债务规模,推行债务年度计划管理,将政府性债务纳入任期审计和政绩考核,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偿债机制。合理划分市、县(区)事权、财权和支出责任,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12.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完善企业投资和备案项目管理办法,减少前置条件,强化服务和后续监管。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和绩效评价制度,加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全过程监管,完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1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体制科学合理、机制运转协调、适应城市管理需要的新型城管执法体制。整合执法主体和执法事项,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继续推进和完善综合执法。完善执法协作机制,探索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新模式。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向重点领域和基层倾斜,妥善解决权责交叉、多层执法的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改善执法条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线索移送、情况通报、联席会议等相关制度建设。

  四、构建转型发展体制机制

  14.健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充分把握铜陵建设区域交通枢纽城市等机遇,构建“大交通、大物流、大产业”的城市转型发展新格局和现代产业体系形成新机制。

  构建“农业品牌化、农村田园化、农民市民化”新机制,全面推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为城市转型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

  完善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机制。健全企业转型升级扶持机制,重点推进现有产业智能化改造,加速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积极完善铜基新材料、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机制,促进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未来支柱产业,努力把老工业基地改造成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高精尖原材料基地。建立健全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的项目培育机制。

  建立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机制。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和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完善区域中心城市商贸功能,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打造中央商务区,建设城市综合体,构筑服务业集聚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创新商业模式。深化港口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港城一体发展的新格局。

  构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新机制,努力在铜、电子、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领域形成集聚效应。

  15.构建转变生产方式的协同促进机制。建立国家财政政策节能减排示范市、循环经济示范市、国家资源型转型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再生金属“圈区管理”等政策的协同促进机制,形成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新模式。

  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淘汰机制,完善淘汰落后产能标准体系和政策体系,加快淘汰“两高一资”行业落后产能。

  转变资源供给方式,大力发展铜拆解业,提高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16.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紧紧抓住上海自贸区、长江经济带和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机遇,开创铜陵对外开放新局面。

  探索建立对外合作机制,推进资源要素在区域内整合共享。主动对接上海自贸区和合肥经济圈,争取设立综合保税区、列入长三角大通关建设和质检联合通关试点,支持开展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创新,努力建成长三角经济圈和武汉经济圈的重要节点城市。以扩大服务业开放为引领,吸引外资进入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建立招商引资新机制。推进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17.构建产城一体发展新机制。编制产城一体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沿江发展、跨江联动发展。推进产业布局与城镇发展协调互动,以产业发展带动人口聚集。优化城市核心功能区,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力。促进园区之间、园区与城镇资源融合、优势互补、服务配套、共建共享,形成产城一体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工业园区整合提升,推动开发园区转型升级、功能拓展。鼓励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努力建设集产业集中区、产业服务区和城市新社区于一体的产城融合示范区。

  18.建立市、县(区)协调共进机制。理顺市、县区及园区之间职责,推进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城区、南部城区、示范园区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各县(区)发展的功能定位,制定差异化考核办法,鼓励支持各县(区)发挥比较优势,创造竞争优势,形成协调共进的发展局面。积极推动区划调整,优化区划布局。

  五、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19.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培育市级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实施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推进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积极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扩大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出台扶持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

  20.赋予并落实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小型水利工程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探索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争取列入全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保障农村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新机制,制定各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制度,积极稳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现代农村产权制度。

  21.完善新型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完善城乡一元化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衔接并轨机制,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继续完善和深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体制机制。改革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设施管理方式,构建“阳光、合法、高效”的城乡建设管理体制。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提升市政管理水平。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更高水平的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全国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模式试点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投入建设管理新机制。

  创新城乡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城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的协调机制,完善和落实市、区分级管理职责。构建“智慧铜陵”建设新机制,加快建设智慧公共服务系统,整合城乡各类信息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基础性数据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推进城乡管理现代化。

  六、创新文化发展体制机制

  22.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党管干部,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支持市属新闻媒体整合资源组建新传媒集团,形成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推动党委、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化,健全与民生直接相关部门互联网信息发布机制。

  23.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新模式,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和农民文化乐园建设,按标准建设市级“三馆一院”、县级“两馆一场”。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整合基层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资源,搭建综合性文化服务平台。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建立理事会制度。

  24.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落实文化经济政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促进文化资源流动,加快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促进文化与科技、旅游、文化创意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铜艺及文化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建立文化精品生产机制,推进文化品牌建设。深入挖掘地域文化资源,加快特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推进大通历史文化名镇建设。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发布制度。

  25.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城市形象。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铜都精神。健全城市综合文明指数暨城乡环境治理测评制度,建立褒扬激励机制和失范矫正机制,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培育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健全文化交流与传播机制,加强国际传播的“铜陵形象”建设。

  七、推进社会事业改革

  26.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教师有序流动、城市边缘学校和农村学校发展资金保障机制,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流动。合理规划办学布局,建立覆盖均衡、设置合理的办学网络,提升均衡教育发展水平。深化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改革,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强与高校合作,支持鼓励省内外高校在铜设立分校。创新办学模式,积极探索学校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行素质教育,标本兼治,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完善教育救助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障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同等受教育权益,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

  27.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和省完善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规范收入分配,构建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格局,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建立最低工资评估标准,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建立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认定和动态管理制度,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完善困难群体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严厉打击欠薪行为。改革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深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

  28.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民生优先,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民生工程。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充分就业。推进“大社保”制度改革,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融合,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运行。推行社会保险一卡通制度,探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创新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养老机构公办民营或民营公助,建立多元化养老服务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房制度,建立健全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机制。全面落实拥军优抚安置各项政策,积极争创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

  29.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合城乡医疗资源,组建若干医疗集团,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支持民间资本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允许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医药分开,建立科学补偿机制,逐步取消以药补医,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的公益作用。逐步建立统一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和个人健康电子档案系统,实现个人就医和医疗机构双向选择。积极推进医疗方式改革,坚持集中医疗和分散服务相结合,推行家庭医生式诊疗服务方式,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整合卫生计生服务功能,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促进家庭发展能力。

  八、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30.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建立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新型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优化社区治理结构,减轻社区负担,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辖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建立政府和社区双向评估机制,着力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规范、道德约束、行政管理、民主协商和舆论引导等手段,协调解决社会问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

  31.创新群众工作机制。以民众需求为导向,完善民生项目生成机制。建立网上群众工作新机制,整合网络问政资源,健全监督评价机制,及时妥善处置网上矛盾。建立统一的群众投诉举报中心,推进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解决。建立健全县区和乡镇(社区)两级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平台。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进风险评估工作全覆盖、法治化。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加快建设社会矛盾的法律表达和反映平台。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民情政情社情“三情”处置系统,全面掌握社会热点和群众诉求。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分离制度,完善信访工作逐级负责制。组建平安志愿者队伍,搭建志愿者服务平台,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

  32.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独立自主开展活动,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推进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孵化器”作用,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鼓励各领域人才牵头组建社会组织,引导专业社工、高校毕业生领办公益性服务类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登记、备案、评估、表彰、年检和监督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33.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建设,打造平安幸福铜陵。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严密的监管制度。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政府主导、社会联动、快速反应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防处置和应急救援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推进警务模式创新改革,提升科技强警水平。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

  34.落实司法体制各项改革措施。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和司法监督机制。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司法人权保障制度。理顺基层司法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律师管理与服务机制。深化司法监督机制改革,加强党委执法监督,推动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落实司法职业保障制度,建立司法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维护机制。

  九、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35.建立生态环境源头保护制度。健全全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动实现主体功能区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布局、基础设施规划的 “多规合一”。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区域环境准入制度,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等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自然资源普查,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建立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控制指标体系。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36.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严格执行各种资源税费制度改革举措,完善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耗强度双控制。完善工业用地弹性管理制度,建立低效利用土地市场化退出机制。研究出台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等废弃资源利用管理办法和补偿机制,对废弃资源利用处理企业进行补偿,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修复补偿制度,建立污染排放考核机制和大气、水、土壤污染赔偿机制。发展节能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探索开展各类试点,培育交易中介机构,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37.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统筹“三线三边两小”整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美好乡村建设、园区生态化循环化改造、绿化提升和森林增长行动和城市文明创建工作,加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许可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社会监督。完善以预防为主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健全环境监管执法机制,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强化权力运行制度制约和监督体系

  38.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健全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述职述廉报告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健全抽查核实机制,有序开展抽查工作。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进决策、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重点风险精准防控,开展县(区)、乡(镇)、村三级书记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化建设试点。完善对党员干部预警监督机制。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

  39.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完善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制度,健全派驻机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落实市、县(区)纪委向同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制度。开展市直派驻机构、县(区)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分片协作”试点,整合资源,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深化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40.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抵制和反对“四风”,强化作风建设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坚持把作风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与使用的重要依据,完善作风建设监督惩戒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改革会议公文制度,切实减少会议、文件。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及相关部门意见制度,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巩固完善公车改革制度,探索公务接待制度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谋取私利。

  十一、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41.健全党委重大决策工作机制。健全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委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完善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行和完善全委会和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加强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充分听取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重视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参与省地方法规的制定工作,着力抓好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建立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办法。加强人大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完善人大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机制,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充分发挥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拓宽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渠道。健全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

  43.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拓宽协商渠道,完善协商工作机制。

  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级党委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制度。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拓展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政协资政会、常委专题协商会工作机制。拓展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完善协商信息通报和协商意见督办落实制度,提高协商成效。完善党委政府情况通报机制和党委政府与政协“双向”参会机制。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充分发挥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建立政协履职成果转化机制,促进政协在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中更好发挥作用。

  44.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逐步建立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村民理事会、管家计划等基层协商制度化,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制度健全的基层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基层党员群众制度。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45.深入推进法治铜陵建设。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形成以党委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全面实施普法规划,培育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十二、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46.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政令畅通,坚定不移实施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市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改革的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以重大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提高改革决策水平。健全责任机制,分阶段研究确定全市改革任务清单、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扎实稳步推进。

  47.强化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加强干部交流统筹,推进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约谈制。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进公务员管理制度创新。完善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大力推动人才政策创新。建立人才需求调研制度,定期发布全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机制,完善柔性引才模式,广泛吸引境内外优秀人才来铜创业发展。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党建一体化、城市基层党建区域化、非公党建规范化长效机制。

  48.营造推动改革的良好环境。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突破改革难题。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依法开展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加强对改革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汇聚推进改革的正能量。坚持实行重大改革举措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在稳定的前提下推进改革。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改革绩效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定期开展考核评估,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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